2007年12月14日

關於藝術作品的"懂不懂"問題

"詩不存在懂不懂的問題,是在於你有沒有感受。" --北島

聯合早報讀到的
有共鳴
覺得不光是詩歌
這個見解也適用在其他類型的藝術創作
怎樣才算是看懂了一件作品呢
究竟這個"懂"該如何定義呢
硬是要回答這問題的話
好像會走入
非常複雜的迷宮
抽象畫就是看不懂的東西
很多人好像都這麼認為
但我想


看懂一幅畫和辨認出所畫的東西是什麼
應該是不能畫上等號吧

畢卡索也說過: "你們都想了解藝術。為什麼不試著去了解鳥的歌唱?為什麼人們喜歡夜晚、花朵、一切周遭的事物,卻不會想去了解?但如果是一張畫,就非得了解不可?" "…… 藝術家不過是世界的一個微小部份,就像許多讓我們覺得愉悅,卻說不出所以然的事物,不需要特別的關注。那些想解釋圖畫的,常牛頭不對馬嘴。"

感覺上和北島的見解是一樣
都是主張去感受而不是去了解吧
當人們"看不懂"的時候
有時就會要創作者解釋
我有時也會遇到
(哈哈 我的作品有時也被說是看不懂的東西)
通常我能不解釋就不解釋
也不是不喜歡解釋
而是覺得也解釋不清
很難說清
或是不可能說清
就好像生命的意義那樣吧

也如北島所說:

"...詩沒寫成的時候, 這詩是你的兒子;這詩寫成後就是大家的兒子,任人打罵。我的詩寫成後,其實我也只是個讀者,並沒有所謂的權威的解釋權。"

李建緯在他的博士論文, ("符號學是什麼?從藝術作品談起") 裏也指出:


"所有藝術作品都是作者意圖性的產物,它們有其被創作的動機,它們也都有所指涉。但應被指出的是,作者意圖並不直接等於作品意圖,一方面, 雖然藝術品的指涉與創作者意圖有著因果關係,但作品是獨立於藝術家而存在的,因此它們不是相等關係。一但藝術家本人意圖體現於一個適用於公共交流的表現形式,該意圖便成為藝術品的一部份,成為公共財產;另一方面,轉譯為作品的創作動機不見得都能落入言詮,作品內容與審美價值也不見得都能直接被語言翻譯出來。"

我想

這段話裏的"公共財產"
就是北島所謂的 "大家的兒子"

"轉譯為作品的創作動機不見得都能落入言詮,作品內容與審美價值也不見得都能直接被語言翻譯出來。"

則指出了用言語
說明解釋作品的困難
我也不覺得我對我的作品
有/該有權威的解釋權
觀者覺得是怎麼樣就是怎麼樣
感受到什麼就是什麼








6 則留言:

  1. 很不錯的文章, 有同感.
    感受, 是最重要的 ...
    感受不到,就是畢卡索的作品也跟廢物一樣,

    你應該跟我一樣,也是哲學家吧 -_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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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多謝了兩位^^
    我應該不算哲學家吧
    只是個又衰又憨的人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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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你是阿..

    我是指又衰又憨XD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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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你是阿..

    我是指又衰又憨XD..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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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文笔不赖,又有见地
    不妨一手为文
    一手作画
    多元发挥:)

    版主回覆:(08/13/2008 05:34:19 PM)


    過獎了 :)
    (樂的開花XD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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