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9月28日

【轉載】蜷尾家老闆一手當收藏家  一手賣冰淇淋

林葆靈 LIN Bao Ling
《淡水之夜III》 Tamshui Night III
水墨複合媒材於宣紙 Mixed media on rice paper
42 x 70cm
2009
私人收藏 Private collection


2016年09月28日

台南蜷尾家老闆李豫是個7年級生,2012年租下正興街老房子賣冰淇淋,遊客大排長龍,打造人氣名店,讓正興街再度翻紅。回到生活,他從26歲就收藏藝術品,曾是台南畫廊最年輕的收藏家,更因此和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同桌吃飯,他說:「若不是收藏,我根本不會有這樣的機會。」

25歲時李豫在國外進口家具店工作,「我們賣的家具比較高檔,接觸到買家具的客人多少都會收藏。」當時辦公室的1樓是間畫廊,他有空就會進去看看,「看久了,也會看到自己屬意的作品。」

26歲買下生平第一件藝術品,林葆靈的《淡水3》,「這幅畫很夢幻,畫觀音山,我曾在淡水住過一段時間,看觀音山就是那樣,裡面有一隻狗,覺得那隻狗就是我,在台北流浪。」結婚後,老家在淡水的太太要搬到台南住,「她來台南人生地不熟,我告訴她,會讓她看到和家鄉一樣的風景。」這幅畫見證他倆的愛情。

「我是從草間彌生的版畫,開始確認收藏。」李豫常去逛畫廊,「一回畫廊拿出她的版畫,是一張紙、沒有錶框,隔天看到蘇富比拍賣預估價是4000~6000港元,畫廊開價15萬,我覺得很合理,也說服姐姐買一張。」2年後,畫廊以兩倍價格買回,「從此以後家人才知道,原來這也是一種理財方式。」

後來創業,他對買畫更有想法,「以前我看不懂曾雍甯的畫,為何要用原子筆一直繞圓圈,做冰淇淋也是用手,有一天在打冰淇淋時我忽然懂了。」先後買下曾雍甯的2件作品。
2013年在關渡美術館看到謝牧岐的畫,買下大件作品《繪畫的榮耀》,「他是一位行為藝術家,這幅畫藉由和群眾的互動,一起創作,他想表達藝術沒那麼偉大,只是一份職業而已。」李豫買藝術品,也買自己的叛逆思維。

開冰淇淋店,他想走一條創新的路,過程中遇到許多挫折。他說,創業之初有很多話不想聽,張雍的攝影《蒸發》,其中一張拍攝摀上耳朵的人,「很像我當下的心情。」也曾壓力大到每天都害怕起床,侯俊明的《八仙過海》版畫,第一句話就打動了他,「他寫到,清晨總是在驚恐中醒來。」在藝術裡,他找到知音。

2014年赴安平開第2間店,「這個空間原本是展售中心,拿到後我想辦展覽。」他將自己的收藏大方擺放出來,讓客人欣賞,「曾有一位老外專門騎著腳踏車來看畫,看完就走。」李豫說:「我有能力買畫,就要和人分享,這是我的責任。」(彭蕙珍/台南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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